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修订草案于8月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,这是该法自2004年施行以来的系统性修订,共9章170条。草案拟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的最高时速从15km/h提高至20km/h,但同步强化骑行规范,禁止逆行、超速、手持电话及视频观看,并要求佩戴头盔。针对机动车,草案加重了“盲驾”处罚,若因拨打接听电话或观看视频造成事故,可处200至500元罚款并暂扣驾照三个月。草案还新增自动驾驶特别规定,明确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,由车企接受处理,但辅助驾驶仍由驾驶人担责。此外,草案重申未经许可不得占用道路从事“暴走”等非交通活动,并明确多部门管理责任。此次修订聚焦电动自行车、自动驾驶、暴走团等高频出行问题,但草案尚在审议阶段,最终条款待后续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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